导读:创业维艰,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创业者不仅需要睿智灵敏的商业头脑,更需要稳重可靠的法律加持。
(本文转自公众号: CEO法律参考)
在公司运行的过程中,有各种各样无法确定的法律问题,甚至可能在法条中也很难找到答案:公司高管违反内部规定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业务员用盖了公章的空白合同签的协议有效吗?和吊销了营业执照的公司签了合同怎么办?用哪些方式通知客户是合法的?
还有一些创业伙伴们在劳动人事中一直忽视的问题:公司员工把客户的设备弄坏了该由谁来赔偿?实习生上班期间受“工伤”是否需要赔偿?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协议是否有效?
本期「创业法律十问十答」栏目中,我们选择了10个在实践中经常让创业者们困惑,又很难在法条当中找到答案的法律问题,为大家提供答案,答疑解惑。
01
创业者提问:
我们公司的总经理代表公司对外签了个60万的合同,但是公司规定他只能代表公司签50万以内的合同,那他签的这个60万的合同我们还需要履行吗?
无讼顾问:
只要这个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需要遵守和履行。公司对自己企业人员的规定属于内部规定,只对自己公司内部人员有效,除非在签订合同时对方知道情况,否则不对对方产生效力。
02
创业者提问:
我们公司的业务员拿着公司盖了公章的空白合同和别人签了协议,协议内容对公司不利,我们可以不承认这个合同吗?
无讼顾问:
如果盖的公章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就需要对合同承担责任。在法律中,公章有着非常高的公信力,为了保障交易稳定以及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一般来说凡是盖过公章的合同,如果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都认定为真实予以采信。
小贴士:公章是公司最重要的印章之一,一定要多加留意,尤其是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等,业务员用完后要及时收回。
03
创业者提问:
公司公章必须备案吗?不备案会怎么样?
无讼顾问:
公司的公章具有非常高的公信力,公章不备案就很难鉴别公章的真伪。当发生他人盗用公章签订合同或是其他一些与公章有关的纠纷时,盗用的公章究竟是公司的公章还是盗用者伪造的公章就很难判断和举证,因此还是建议各位创业者到工商部门将公章备案,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04
创业者提问:
我们和一个已经吊销了营业执照的公司签了合同,付款之后才发现他们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了,这个合同还有效吗?我们能起诉让他们还钱吗?
无讼顾问: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就没有经营主体的资格了,因此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虽然该公司的经营主体资格已经没有了,但是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因此您仍然可以起诉该公司,要求他们退还合同价款,并依据双方的过错和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责任。
05
创业者提问:
用哪些方式通知客户验货能够受到法律保护呢?打电话一定需要录音吗?短信通知可以吗?
无讼顾问:
一般来说,只要能通知到客户,各种形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难以取证,一般建议选择比较容易留存下证据的通知方式。如果是非常重要的通知,建议电话录音或是发送书面通知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
06
创业者提问:
公司有位工程师给客户在现场服务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台设备,设备厂家去现场也检查了,说是修不好了,公司的意思是让员工自己赔偿。这样做合适吗?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
无讼顾问: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您公司的工程师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时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客户来说应当首先由公司来进行赔偿,对客户来说应当首先由公司来进行赔偿,公司赔偿之后如果工程师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这个损失,公司可以向他追偿。
07
创业者提问:
我们公司没给员工上社保,现在员工生病住院了,不是工伤只是普通的病,我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无讼顾问:
给员工上医保是企业的义务。如果因为没上医保导致员工在看病时多支付的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小贴士: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被举报,为员工补缴社保的同时,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08
创业者提问:
请问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必须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费吗?如果不约定这个协议还有效吗?
无讼顾问:
如果对方是公司的高管就不需要在协议中规定保密费用,因为高管本身就具有保密的义务;如果对方是普通员工,则需要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费。
原则上,不约定保密费,该保密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员工不遵守该保密协议,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不支持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的请求。
09
创业者提问:
在我们公司实习的大学生上班的时候被柜子砸骨裂了,这算是工伤吗?我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无讼顾问: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尚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实习期间受到的伤害不算是工伤,但是企业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企业与实习生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需要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至于需要赔偿的数额和比例,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10
创业者提问:
我想问一下,在广告中写“十年不坏”算不算违反《广告法》?
无讼顾问:
根据您的商品性质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如果您的商品不能够保证真的十年不损坏,则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在旧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虚假宣传需要同时满足“虚假”和“引人误解”两点;而在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两个条件只需要满足其一就会构成“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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