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创业维艰,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创业者不仅需要睿智灵敏的商业头脑,更需要稳重可靠的法律加持。为了更好解决大家在公司运营中面临各种法律困惑。
(本文转自公众号: CEO法律参考)
公司要运营要做业务,就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在合同签订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却困扰着创业者们,不知如何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原材料突然涨价怎么办?合同里的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没签合同现在出现纠纷怎么办?合同里没约定违约条款,出现纠纷如何赔偿?
法谚有云:事后一箩筐道理,抵不过事前一纸协议,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可以说是创业者们的必备常识了,这周的知识我们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各位创业伙伴准备好学习了吗?
01
创业者提问:
我们有一个买卖合同,签好合同之后3个月左右,原材料突然涨价很多,如果继续按照合同价格来我们就会亏不少,我们能用什么方法解除合同或者提高售价吗?
无讼顾问:
如果是因为一些政府政策、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导致的原材料价格变化,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可以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只是一般的商业风险,则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与对方协商。
小贴士:
如果合同周期较长,建议大家在合同中约定价格变更条款,即:在一定时间内,如果商品价格涨幅达到一定比例,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价格。
02
创业者提问:
合同里的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
无讼顾问:
法律并没有对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做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其中的“过分高于”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过分低于”一般不得低于实际损失的30%。
03
创业者提问:
我们之前和一个客户合作,因为是老客户又比较着急,就没签合同,现在发生问题了,怎么处理比较好?
无讼顾问:
当口头合同发生纠纷时,要积极收集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比如:往来电子邮件、供货单、对账单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合同内容和效力的证据。如果是和老客户按照往常的交易惯例进行交易,以往的合同以及双方交易习惯等也可以成为证据。
小贴士:
当发生纠纷时,没有书面的合同会为纠纷的解决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建议每笔交易都签订合同,毕竟事后一箩筐道理,不如事前一纸协议。
04
创业者提问:
合同甲方公司名称改变了,我们之前签的合同还有效吗,我们需要重新和他们签一份合同吗?
无讼顾问:
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公司名称的变更并非是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实质性改变,就好像一个人即使改了名字,但人还是那个人,因此改名前的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等仍然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
05
创业者提问:
我们在合同中约定一套设备的复检由甲方来负责,但是没约定复检的费用由哪方来负,这该怎么办?
无讼顾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中出现双方约定不明的事项时,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可以依照交易习惯来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62条对于各种约定不明的情况都做了简要的规定,当发生履行费用约定不明时,一般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费用。
06
创业者提问: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现在对方违约了怎么办?怎么让对方赔偿?
无讼顾问:
合同中没有违约条款时,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一般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小贴士:
建议大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并约定相应的违约金,能够在对方违约的时候获得更多赔偿的同时,也对双方起到震慑作用,督促双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
07
创业者提问:
我朋友公司签的一个合同,对方用的是假章,现在出现了纠纷,我该怎么避免这种事发生?
无讼顾问:
有的企业刻有两套公章,一套备案过,一套没备案过,一旦签过的合同不想承认,就称合同上盖得是假章,不承认合同的真实性。
为避免这种纠纷的发生,我们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使用电子印章;如果对方没有电子印章,除了盖章外还要让对方签字,签字的对象最好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
08
创业者提问:
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的律师费,这样合法吗?
无讼顾问:
《合同法》的一大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即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都是都是合法且应当遵守的。
因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某一方承担律师费,该约定是合法的,应当遵守。
09
创业者提问:
合同履行中,如果对方违约,那么我是不是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无讼顾问: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违约,不论因为什么理由,您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如果您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就扩大部分,需要承担责任。
10
创业者提问:
我们公司打算过年的时候发一些红包用作宣传,听说发的红包也要交税是吗?
无讼顾问: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企业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网络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产品、服务时才能使用的红包算是折扣,不用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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