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前两篇文章(《致创业者 | 解读TS里的死亡条款(一)》、《致创业者 | 解读TS里的死亡条款(二)》)中,我们就TS中如“清算优先权”、“领售权”、“员工期权”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进行了解读,本篇文章则重点来说明下具有法律效力的“排他性条款”、“保密条款”,还有涉及投资前期费用的条款等。
(本文转自公众号:氧气资本)
作为精品财务顾问机构和跟投基金的氧气资本,我们希望能通过这几篇文章帮助众多的创业者提高对于TS的认知,帮助你们更好的融资,助燃创业小宇宙。
1、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也被称为“不交易条款”,条款内容一般为“在xx日内,公司或其代理人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与除A投资人或其认可的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潜在投资者就股权融资事宜进行接触与谈判”。
如果把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合作看成一场婚姻,那么排他性条款有点像一夫一妻制,典型的排他性条款会基于双方都希望迅速达成交易的基础上约定公司及其创始人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行动来征求或发起其他企业的谈判或收购要约,而投资方也会尽快完成这笔投资。
相比于TS中的其他协议,排他性条款具有明显的法律约束力,且对于创业者而言,该条款近乎一条单边协议。若投资机构发生撕票行为,创业者是没有任何办法去捍卫你的权益不受损失的。
关于该条款,创业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谈判:
1.排他期限尽量谈得短一点,可控制在30~45天,以降低融资机会成本;
2.将受条款约束人员的范围,限制在尽量小的范围;
3.违约赔偿金数额要合理,当然越低越好。创业者要结合资方的态度来判断对方是否想通过这样的条款来拖延时间,企图击溃你的心理防线,最后被迫接受城下之盟。
4.约定在VC终止投资流程后,条款立即失效;
5.争取把收购要约作为例外情况,防止融资和收购同时发生时,融资不成,收购却被自己拒绝的情况发生。
2、保密条款
和排他性条款一样,保密条款也是一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同时也是一个关乎创业者商业道德的条款。该条款,主要用来防止创业者将本轮投资方给予的TS中的内容比如估值泄漏给其他意向投资方。因为在现实商业世界中,真实存在创业者拿着本轮投资方给的估值 “背书” 去和其他意向投资方谈判,寻找更高出价。
作为创业者,千万不要片面地看待这件事,可以综合考虑项目融资的难易程度,谨慎控制该条款的约束范围,给自己争取最大的弹性空间。
3、律师费等前期费用
一些投资机构为了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会要求创业者承担机构聘请律师的费用以及双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最极端的情况下,即使交易没有达成,也要求创业者为此前项目磋商阶段发生的费用买单。这无疑是一个典型的霸王条款,通常发生在创业者资金紧缺,而机构对于该项目的投资意向又不是特别强烈的情况下。
作为精品财务顾问机构和跟投基金的氧气资本,我们必须提醒创业者:创业本身就是突破重重困难,打怪升级的过程,为了防控融资风险,创业者必须坚守住底线,面对一些 “蛮横无理” 的条款,要勇敢的果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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